今天是: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lawking.com.cn

北京律师在线

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房产律师,合同律师为您提供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法律顾问服务。本站有擅长商业地产租赁纠纷,住宅租赁纠纷,土地租赁纠纷律师为您解答法...
法律咨询服务
想要咨询北京律师吗?想要咨询知名北京律师、资深北京律师、专业北京律师吗?本站有丰富北京律师资源,为您提供全方位法律咨询服务。本站提供付费法律...
聘请律师
想请北京律师代写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吗?想请北京律师审查,起草合同、章程,股东协议吗?想请北京律师调查取证、代理案件,出庭辩护吗?有意者,请登录北京...

北京法院:单位自管公房租赁权的变更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依法驳回原告起诉

时间:2021年08月21日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3348   收藏[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京0101民初6884号

原告:孙靖辉,男,汉族,1952年8月26日出生。

原告:杨美荣,女,汉族,1953年4月11日出生。

原告:孙双全,男,汉族,1954年10月24日出生。

原告:温彦苏,女,汉族,1954年6月19日出生。

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马圈。

法定代表人:李洪川,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欧阳有慧,北京市中通策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孙勇,男,汉族,1970年5月5日出生。

原告孙靖辉、杨美荣、孙双全、温彦苏诉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孙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4月1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孙靖辉、杨美荣、孙双全、温彦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孙勇于2016年8月所签关于北京市东城区×楼×单元×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的租赁合同无效。事实和理由:涉案房屋原系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出租给原告之父孙振声居住,四原告长期在涉案房屋实际居住。1979年孙振声去世,涉案房屋改由孙振声长子即被告孙勇之父孙来庆承租。1994年,孙来庆因单位分配住房故搬离涉案房屋并将户口迁走。2010年,孙来庆去世。2016年8月,被告孙勇找到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在没有涉案房屋其他共居人和户籍人到场的情况下就把涉案房屋承租人改成了被告孙勇,四原告认为被告孙勇依法不具备承租人资格,故此成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中,涉案房屋系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的自管公房,四原告所提要求确认被告北京起重机器厂、孙勇于2016年8月就承租涉案房屋所签租赁合同无效的请求,涉及单位自管公房租赁权的变更,属于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孙靖辉、杨美荣、孙双全、温彦苏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李成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法 官 助 理   刘 娅
书  记  员   张紫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