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河北Y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河北KY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保定某某广场项目AB段防水工程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保定某某广场项目
1.2工程地点:保定市XX路南侧、平安南街东侧
1.3承包内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内人工费、材料费、辅材费、机械费、垃圾倒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环保扬尘治理、多次进出场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水电费、人员及机械安全、罚款及安全责任、城管环保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相关部门及周边协调费等一切与防水相关的费用,各类税费、管理费、利润等防水工程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如出现职能部门的处罚,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应对各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关费用。
1.4 承包范围:保定某某广场AB段底板防水、地下室外墙、车库顶板、屋面防施工等工程。
1.4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包施工过程中自身及其他单位成品保护、包安全、包工期、包检测费、包现场文明施工、包环保扬尘防治、包水电费、食宿自理、包验收合格。
2. 工期
2.1 工期暂定为2025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完成(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2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或单项工程工期书面通知为准安排施工,配足必要的施工人员及工具,不得因为工具、人力、材料不足等任何因素影响工期。乙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工期达不到进度安排要求时,乙方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如加班、加点、加人员,否则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其单价按本合同单价的贰倍从乙方施工完成量中扣除,并追究违约责任。
2.3乙方若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完工,乙方每延误工期1天向甲方支付RMB3000元的罚金,超过5天或罚金超过1.5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且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必须在发生后3日内报送甲方签证认可,方可延期且不予扣款。
3.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3.1合同价款
3.1.1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各综合单价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附件):
面积暂估面积:71126平米,项目暂定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小写:¥6271707.16元(大写:陆佰贰拾柒万壹仟柒佰零柒元壹角陆分),增值税税率:9%,不含税造价:小写¥5753859.78元,税金小写¥517847.38元。如遇国家政策对税率调整,以不含税价为准,税金随国家政策改变而变化。
总价为合同综合单价*经验收合格各类别实际完成工程量平米数乘积之和。
3.1.2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原厂配套的辅材、材料搭接、损耗费、材料附加层费用、沉降缝部位卷材费用、辅材费、管理费、利润、税金、措施费、运输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费、保险费、材料检验试验费、环保扬尘防治、水电费、成品保护费、规费、动火证、现场清理垃圾费等直到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同时,也包含了施工期材料价格上涨给乙方带来的风险,结算时不因任何原因而做任何调整。
3.1.3 防水面积按施工图纸所示防水层部位的几何面积计算工程量,图纸外工程量以现场实测实量为准(图纸内及图纸外材料的附加层与搭接、损耗不另行计算),详细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防水工程计算
A. 防水铺面以平方米计算净覆盖面积,不超过0.30m2之空位不予扣除。
B. 水平施工、底面施工、垂直施工及弧度施工分别计算。阶形、倾斜及弧形踢脚板应分别计算。
单价包括
A. 剔凿修补所有铺放防水材料之基层以具备防水可施工条件。
B. 在任何高度或深度施工。
C. 所有临时之压尺。
D. 铺放成规定坡度。
E. 所有窄阔度铺放。
F. 所有尖、平边、圆边及折入。
G. 所有转角、三角焊缝之交叉点及停点、踢脚板、横饰带、雨水槽、缘石、沟渠等。
H. 衬底及任何配筋之所有重叠、裁切、开槽及弯曲。
I. 分段施工及连接。
J. 踢脚板底部之圆抹角及顶部尖脊、滑边及嵌入。
K. 水管、出水口、管道、栏杆、柱等之底部圆抹角及顶部折入等之处理及所需并认可之套管。
L. 所有认可之缝口胶、盖片、钢丝网。
M. 任何因工艺及规范要求所需之搭接或重叠部分。
N. 所有防水施工必须满足国家规范及本次招标工料规范(含防渗漏规范)防水要求并须包括通过政府当局质监部门之一切指定测试并取得有关验收证明,而所有防水工均须按国家规定提供有关之完工后的一切所需维修及保养。提供一切有关前述内容所需之手续程序及证明书等并需将一切所需费用包括在其单价之中。
O.立面防水收口压条,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砌体割槽、压边等全套施工工序。
3.2 付款方式
a)按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月度考核合格后次月核算上月工程量、核算完后双方确认后支付;
b)本工程全部防水完成验收支付至已完工程量产值的85%工程款;
c)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完成双方确认无异议;支付结算款至95%(含工抵房支付)时,需将5%工程质保金发票开具完备;
d)结算总价款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5年,在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3乙方在每次请款前,应先向甲方提供足额的真实有效的发票;(甲方要求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的内容:项目名称及地址)如相关资料不全、发票不合格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停止付款,直到问题解决,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4房屋支付(即甲方用中房御园/中房瑞园商品房予以支付)
3.4.1现款优先:乙方在每次付款前,销售商品房不低工程应付款额,购房后支付;
3.4.2房屋支付:合同结算总价的30%于用房屋支付,房价按该商品房当月售楼处销售价格。
3.5双方信息及乙方身份类别
甲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通过以下甲方银行账户支付至乙方以下银行账户,双方应对各自以下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一致性负责,发票涉及到的信息必须与以下内容相一致:
甲方信息:
名称:河北Y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130606MAD06DXXXX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XX路与XX南街交叉口东行300米路北
开户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
银行账户:6100920100000073XXX
乙方信息:
名称:河北KY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130629MADFEFX9XX
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XX镇北张村东风路XX号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银行账户: 1010405048XXX
双方保证以上提供的账户资料准确无误,如需变更,须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变更函的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通知义务的一方自行承担。
乙方身份类别
1、乙方属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2、发票类型:(√)专票 ( )普票
3、乙方适用税率: ( )1% ( )3% (√)9%
4、计税方式:(√)一般计税 ( )简易计税
3.6其它事项
①进度款在完成节点后申报请款相应资料,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审核后在次月15日前支付;
②进度款申请的前提条件是“已完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正在施工、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资料不齐、未完成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③在甲方审核工程款至工程款支付期间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暂停施工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④因乙方违反现场管理要求的,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扣减相应的进度款支付额度。
4. 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甲方指派代表姓名:谷XX;联系电话:183332218XX。对工程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有关工程问题。
4.1.2甲方提供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乙方自理。
4.1.3 协助乙方及时处理施工中与各工种的协调。
4.1.4 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4.1.5 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施工承包范围或对防水做法进行优化,乙方需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优化和正常施工,不得因施工范围的增减或防水做法优化而提出价格调整及索赔等理由,如拒绝施工则视为乙方违约。
4.2 乙方责任
4.2.1 乙方指派代表 张XX ,联系方式 15930271XXX ,董XX ,联系方式 13810640XXX与甲方落实防水工程施工工作,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经理及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4.2.2负责按工程设计要求编制监理和甲方认可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现行防水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依据以上原则发出的具体要求进行具体施工工作;精心组织施工;对材料、辅材、工期和施工质量负责。
4.2.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文件附件移交甲方,满足工程资料备案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材料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2.4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社会信誉;严格服从甲方管理及统一协调。
4.2.5关于工程签证:因设计原因或现场实际情况而发生的现场签证,在甲乙双方确认后,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4.2.6关于变更洽商:发生变更洽商应提前办理,在施工前完成确认手续,过时视为放弃追索增加费用的权利。任何变更洽商应有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三方签署才能生效,否则引起任何返工、损失或工期延误,均由乙方负责。
4.2.7工程未移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所施工工程的一切材料、设施和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相应责任,因其而发生的费用已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之中。
4.2.8与其它分包商进行良好配合和协作;在施工过程中确保现场及周围其它已建成或在建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他方劳动成果不受损坏,并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损害而形成的全部责任。
4.2.9 底板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回填土时,乙方必须派专人监督检查;如防水出现渗漏现象时,乙方必须负责维修,直到渗漏解决,由此发生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2.10 乙方负责当地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材料备案工作。
5. 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要求
5.1材料质量
5.1.1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是“北新禹王”牌的优质产品,具体做法详见相关规范,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规范规程及行业标准。发现非‘北新禹王’正品或贴牌材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尾款作为乙方违约金。
5.1.2乙方采购的原材料,在使用前必须确保质量,按规定检验其规格、标准,必须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要求与规定,聚乙烯颗粒必须是原生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1.3材料进场时必须附有材料合格证、防伪标志与材料出厂检验报告,材料进场后,由甲方、监理和乙方共同抽检材料样品,送往甲方指定检测单位做材料复试(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5.1.4本工程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杜绝使用非标料,杜绝偷工减料,施工期间甲方可随时进行现场抽检,第一次发现罚款10万元,第二次发现罚款30万元,第三次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额外赔偿责任。
5.2 施工要求
5.2.1本合同签订以后,乙方自然纳入甲方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及总包检查、监督、管理。
5.2.2乙方必须采用具有相应防水工程资质等级,并在年审有效期内,必须派与工程相应等级的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管理施工。本工程质量必须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等级,并按合格质量等级组织施工,合格品率达到100%。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必须修复至合同约定标准,其维修返工等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2.3乙方的施工方案及做法需经甲方、监理、总包签字认可,甲方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相关质量规程要求进行施工,完成每道工序,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2.4工程竣工工序:乙方闭水试验必须呈报总包项目部、监理、甲方代表现场验证检查并做好记录;签字完成后,必须以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表》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
5.2.5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及甲方依据规范和设计要求与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序拒绝签字,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拒绝验收。
5.2.6乙方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应按甲方的要求拆除和无偿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安全施工
6.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6.2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项经部人员的指挥、安排,并接受甲方、监理及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监督。乙方达不到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范、标准和法规条件规定的要求必须及时组织整改,否则,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6.3乙方班组劳务工人必须遵守安全和生产操作规程和按项目部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保护甲方和第三方的安全设施,并服从甲方安全监督。
6.4 乙方不得招聘“三无人员”,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工人进场应持有身份证,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均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乙方人员违规作业和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吸烟等,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RMB100元/次的违约金。
6.5 乙方应搞好班组之间、各工种之间的团结、和睦相处,不得发生斗殴、打群架、酗酒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RMB5000元/次的违约金。
6.6本工程必须由乙方在施工现场直接管理和指挥生产。乙方必须与施工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否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纠纷和政府执法部门罚款,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经甲方要求乙方不予解决的,甲方有权直接代乙方发放工资并将该项费用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6.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乙方、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事故、财产损失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全部损失。
7.工程验收
依据根据防水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合同的相关要求,经甲方、乙方、监理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8.工程保修期
8.1 本防水工程由乙方负责保修5年,保修期自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出现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或工程的其他缺陷,乙方应接到通知24小时内到场拿出维修方案免费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否则属违约;如乙方不能提供合理的维修方案,或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维修方案不合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提供的维修方案执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按照双倍原则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9.违约、争议的解决方式
9.1 违约
9.1.1防水工程如无法通过验收,乙方必须无偿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且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逾期交付使用或因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逾期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剩余工程款按75%结算,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在2天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
9.1.2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全部或部分单体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即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2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采取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应继续履行。
10.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10.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10.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有权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或终止合同。
11.其它约定
11.1施工中甲方如发现乙方无能力完成此项目、或质量达不到标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工期等任何一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责令乙方撤场,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若乙方中途放弃施工,甲方按实际完成量的75%结算价款,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厂家施工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保留向乙方追索损失赔偿的权利。
11.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均具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本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或根据本合同规定终止或解除合同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4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 %,合同签订后3日内缴纳,完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退还。
11.5 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停工3天以上,消极怠工延误工期3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送达解除通知之日,乙方需无条件退场,乙方已进场的所有料物机具等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在3日内无条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完成交接手续后,三个月内甲方给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工人秩序维稳离场,不能出现任何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甲方工作声誉名誉等行为,更不能以人材机要款结算等寻衅闹事扰乱甲方施工现场,若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款结算下浮至60%;乙方未出现上述情况,且认真遵守甲方规定,完成交接手续秩序退场,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5%结算。
11.6 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以转账方式发放工资,工资必须发放到工人本人工资卡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工人工资卡,或发放完工资后乙方再自行取出工人工资,如发现此行为,处罚乙方20000元/次的罚款。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场按甲方项目部要求进行实名制打卡;
11.7 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五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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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河北YB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开户银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
帐号:6100920100000073XXX
乙方(盖章):河北KY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帐号:101040504XXX
签订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过程计量管理要求;
附件4:授权委托书;
附件5:营业执照、资质、安许;
附件6:标段范围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