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住户:
为维护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中房房地产某某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开发建设的中房某某小区 #楼项目,承诺如下:
一、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六)门窗为1年。
(七)地面、楼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八)卫生洁具、配件、给水阀门、水嘴1年。
(九)灯具、开关、插座1年。
(十)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一)本公司承诺保修的项目和内容,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七日内进行保修(用户或邻居不配合甚至拒绝入户维修除外)。
(二)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气漏水、燃气泄露、电器、设备故障造成停电等),本公司接到通知后,立即达到事故现场组织承包方或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抢修。非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本公司或造成事故者承担。
(三)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或保修期内,应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本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负责赔偿。
(五)《住宅质量保证书》未尽事项,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六)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保证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3、用户自行添置、改动的结构、设施、管道、线路设备及其他装饰装修项目。
使用说明书每户(套)一份
公司或物业维修负责人 ,维修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