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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未离婚,子女能向其中一方主张抚养费吗?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来源:淄博市博山区法院 作者: 浏览次数:1379   收藏[0]

  编者按:

  抚养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除当事人死亡外,其他任何情形下都不能免除。


  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一方是否和子女共同生活、父母之间是否离婚,父母有没有经济收入等,均不影响该法定义务的承担。



  简要案情


  原告蒋某与被告蒋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法院查明,原告母亲孙某与被告蒋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1年11月11日共同生育原告蒋某。目前,蒋某就读于博山区某小学四年级。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间,被告未向原告支付过抚养费。


  另查明,被告蒋某某系杭州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原告法定代理人表示不清楚上述公司的经营状况,被告蒋某某在庭前与法院工作人员的微信沟通中,主张其经营的公司目前处于负债状态,其无力负担抚养费,且其与原告母亲孙某并未离婚,孙某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孙某以其收入抚养蒋某即代表被告履行了抚养义务。



  裁判结果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虽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蒋某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并不影响蒋某某履行抚养蒋某的义务。


  结合本案原告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及本地实际生活水平,法院酌定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间,被告蒋某某向原告蒋某支付抚养费15600.00元(以每月1200.00元计),对原告诉讼请求超出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抚养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除当事人死亡外,其他任何情形下都不能免除。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一方是否和子女共同生活、父母之间是否离婚,父母有没有经济收入等,均不影响该法定义务的承担。


  在此,敬告广大父母,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也不能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子女有权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抚养费。对于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恶意遗弃子女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