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利用其在美的集团及媒体工作期间积累的广泛人脉资源,为乙方疏通关系承揽工程施工项目,具体目标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美的集团武汉工厂建设工程;
二、具体乙方选定那家施工单位的名义参与投标,由乙方根据甲方疏通关系的情况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的自行确定;
三、甲方负责工程项目投标前的所有与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络工作,具体包括从建设单位为乙方获取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资金到位情况、预计开竣工时间、招标形式等相关信息,并负责协调好建设单位及招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关系,保证乙方投标时能中标;
四、投标过程中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由甲方负责替乙方购买,并承担相应费用,该费用待乙方中标后,甲方凭收据向乙方报销;
五、乙方负责配合好甲方的工作,在甲方为乙方取得招标文件后,积极组织力量编写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交给甲方;
六、具体工程项目乙方一旦中标,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中标总价款的3%作为佣金,该佣金在乙方与建设单位签定总承包合同,并收到建设单位的第一笔工程进度款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为保证乙方的诚信并便于甲方尽快开展工作,乙方在本协议签字后7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供甲方疏通与建设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关系所用,自本合同签定一年之内如果甲方没有给乙方选定的施工单位中标任何工程,则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如果甲方届时不能退还乙方定金,甲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乙方定金的违约金;
八、为保证甲方诚信履行协议,甲方提供丙方做保证人,丙方保证自本合同签定一年之内如果甲方没有给乙方选定的施工单位中标任何工程,则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丙方对退回定金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九、 本合同签字生效日期为:2008年5月26日。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如甲方不具备履约能力,只是套取或骗取乙方现金的,乙方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甲方刑事责任。
十三、定金壹拾万元(¥100,000.00元)的收据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2008年 月 日
附: 收 据 甲方 2008年6月1日收到乙方 交来定金壹拾万元(¥100,000 .00元),该定金为现金。 收款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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