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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牌制作合同
时间: 2012年01月17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甲方:

 

乙方:北京XX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通州区闸桥商街广告牌的制作和安装工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广告制作地点:通州区闸桥商街

广告尺寸:详细广告位以及尺寸规格见附件(按照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三、广告制作工期:200691日至20061115

四、广告工程造价:

人民币:             

五、广告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甲方样稿设计要求,如甲方对样稿有现场改动或变更的,符合该改动或变更后的新要求。

六、广告工程制作材料及质量要求

本广告工程由  方提供工程材料,由  方承担材料费用,工程材料符合广告工程制作标准

七、付款方式

自签定合同当日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60%,即人民币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广告牌制作与安装,工程竣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七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款的40%,即人民币        元整。

八、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现场所出现的有关部门以甲方工商、市容、文化管理部门手续不全为由而发生的阻止施工的事件。配合乙方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

2.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副本以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作日内提交广告设计方案和样稿,如果因甲方提交资料不及时工期应该顺延,并且乙方不承担责任延误工期责任。

4、甲方应该保持广告设计或样稿相对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改,因设计样稿更改导致增加工作难度的,甲方应相应增加制作费用。

5、因甲方设计样稿更改致使工期延长的,乙方不承担工期延误责任。

6、工程完工三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工程全部款项。如果甲方拒不验收,乙方通过特快专递催告甲方验收,经特快专递催告后甲方仍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制作工程验收合格。

7、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否则由此导致的损害赔偿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责任:

1.根据甲方的样稿或现场要求,确定制作方案,承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2.在合同期内按时完成甲方广告牌制作全部项目。

3.确保施工质量,做好楼顶防水工程。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广告牌抗风十级,并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一年之内的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为甲方维修,可向收取甲方适当的成本费。

4.广告牌的使用期限不低于五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但甲方不得假借监督随意更改工程设计,增加工程难度和不确定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如应甲方不能提供施工用电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因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六条第12项协调义务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有义务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财产安全。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条款,违约方负责协议总金额的1%赔偿对方。

6.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决定提交诉讼或仲裁解决。

7.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双方均不负责任,并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进行协商。

十、、所有权约定

甲方未按本合同付清全款前,本合同内设备的所有权仍归乙方,乙应妥善管理及保护,待甲方付清全款时,合同内设备的所有权归甲方。

十一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乙方在开始着手制作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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