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小明律师代理的原告大连锐翔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永不停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永昌、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并进行源代码比对后,北京永不停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认侵权,并提出和解请求。
经庭外协商,北京永不停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给予大连锐翔科技有限公司适当赔偿后,大连锐翔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06年11月29日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至此,本案庭外和解结案。
|
![]() |
|
|
||||||||||||||||||||||||
|
|
|
更多链接 | ||||||||
|